安徽天康药业胃舒宁颗粒、陕西金象制药复明胶囊欺骗患者被停售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胃舒宁颗粒等3个药品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09]第041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
一、自2009年11月6日起,对标示为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胃舒宁颗粒等2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
二、自2009年11月10日起,对标示为广东省博罗先锋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毛冬青片等1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
2009年江苏省暂停销售药品目录<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