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吴先生和这瓶出现问题的康师傅绿茶。记者看到,这瓶绿茶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3月22日,保质期为12个月。瓶内有大量半透明、漂浮的、颗粒状絮状物,看起来十分明显。吴先生怀疑,这瓶绿茶可能是过期后重新包装上市的。
11时许,记者拨打了康师傅客服电话反映此事。半个小时后,一位女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十分肯定地认为,这瓶绿茶内的颗粒物应该是析出的茶卤,是正常现象。当记者询问这位工作人员是否看到这瓶“问题”绿茶时,该工作人员承认没有看到实物,只是分析认为是这样。
作为康师傅的生产厂家,批量生产饮料,为何会出现这瓶“问题”绿茶?是个例还是整个批次的饮料都出现了问题?作为品牌企业,为何不积极对消费者作出解释?截至记者发稿时,“康师傅”方面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说明食品生产经营者付出的违法成本很低。只要没有被罚得倾家荡产,那些违法经营者就完全有可能重操旧业。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人加重惩罚力度,罚得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倾家荡产,不敢再下手。
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其实,停产停业、吊销营业许可证,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打击并不大。因为,今天营业许可证被吊销了,明天还可再重新申请。在食品行业中,对情节严重、屡犯不改的违法生产经营应该不只是吊销营业许可证,还应该有禁业的规定。一旦发现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就应终身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让其不能再下手。国外有“黑名单”制度,这样的企业和个人都要永久退出食品行业。
补偿受害者,要补到超过受损程度,调动其关注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只有受害者行动起来,违法经营者才会陷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只有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让其不敢也不能再下手,才能让大家食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