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鲜牛奶、山村果园纯鲜牛奶……漫步大街小巷,放眼商场超市,“鲜”字招牌的乳制品扑面而来。但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从10月1日起,凡是经热加工处理的预包装食品,不能以“鲜”字来命名。新标准同时指出,只有刚从奶牛身上挤下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奶才是“鲜奶”。
点击链接浏览全文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