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维权重点
买了一瓶辣椒酱,吃到一半却发现里面有只死老鼠———碰到这种倒霉事,消费者陈先生只能向消委会投诉,经协调获赔6000元。在去年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的投诉事件中,这类事情还真不少:
潮南区消委会去年1月15日接到投诉,消费者毛先生于1月14日晚,在潮南区两英镇一家超市购买调味品豆瓣一瓶,金额4.8元,购买后才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3个月了。毛先生不敢食用,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未果,随即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接诉后,立即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明后,对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立案处理,没收5种过期食品共25瓶,处以罚款1031元,责令退还消费者购买金额4.8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去年11月,潮阳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肖某投诉某品牌啤酒瓶突然爆炸,致使其右眼角膜穿贯伤并在汕头附属二医院进行二次手术,肖先生要求该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负完全责任。消委会接诉后,立即派员进行调查了解,经调解,啤酒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肖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及伤残赔偿金共计5万元。
据了解,我市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投诉数量多、涉及面广。消委会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较为突出的问题,将作为今后维权工作的重点;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侵权事件时,应及时反映,切勿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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