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2日,欧盟出台了利于麸质不耐症患者的食品标签和成分新规定。
根据新的欧盟条例,要求将“不含麸质”或“含微量麸质”注明于食品成分标签中,规定只有含低于20ppm麸质的食品才允许在其预包装上标注“不含麸质”,而之前食品中“不含麸质”标注的含量可能为目前的10倍或更高;此外,“含微量麸质”标签适用于已经进行特殊处理及去除大量麸质,但食品成分中仍存在低于100ppm麸质的食品。这些食品包括某些主食替代物,如面包。
上述两种食品中麸质标示方式旨在确保所有食品的麸质成分使用统一标语,便于麸质不耐受的消费者选购及确保安全使用的知情权。
制造商可以立即使用新的标签制度,但为了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以适应新规则并对产品或包装进行重新更改,法规允许制造商在2012年1月1日之前对其产品进行调整。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