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毛里求斯政府颁发禁令:为确保人民健康,自2009年3月1日起,严禁公民在公共场所吸烟和酗酒,违者初犯可判罚款500卢比(合15美元左右),再犯加倍判罚,第三次犯禁可判坐牢一年。
毛卫生部从3月1日起通过电视台和电台大张旗鼓地展开禁烟、酒的宣传活动,并公布有关资料,指出香烟和酒精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多吸烟易引起肺癌,多喝酒会引起肝癌,要求国民严格执行政府禁令。
为此,特提醒在毛中资机构人员、来毛务工人员,以及来毛考察、旅游团组及个人自觉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述条款行事,切勿以身试法。
驻毛里求斯使馆经商参处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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