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豹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9年1月5日起,召回部分2007年10月21日至2008年3月11日期间生产的捷豹XF轿车。在中国境内涉及数量共计约87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某些情况下会由于组合仪表报警音输出波形振幅过大、喇叭线圈和鼓膜过度振动而造成喇叭失效,进而导致车辆声音报警信号缺失。捷豹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修,升级新颖仪表板软件以消除隐患。对仪表板喇叭不能正常工作的,先更换相关零件,再升级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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