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2009年2月1日起推广到全国的家电下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测算认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四年,预计累计实现销售6亿台(件),拉动国内消费约16000亿元。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从12个省(区、市)全面推广到全国,在现有补贴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的基础上,明确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由各地根据需要自主从中选择两个品种。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说,家电下乡政策是财政补贴政策工具第一次用于消费领域。从产品来说,是按中低收入农民有能力购买的标准设计的,并按中低收入农民的收入水平对投标产品做了限价。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实际上是给全国中低收入农民“雪中送炭”。
为确保家电下乡全国推广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近日已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其余19个省(区、市)推广家电下乡的招标工作,同时新增四类产品的招标工作也在抓紧准备中,力争2009年2月底以前完成新增品种的招标工作,尽快在全国推广新增品种。
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农村家电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的潜力巨大。王保安指出,实施家电下乡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可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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