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凤阳县主持召开了《凤阳县神光生物质能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认为,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选址符合规划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据了解,凤阳神光生物质能发电工程项目位于县工业园区,307省道南侧,总投资11487.8万元,新建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1×12MW凝汽轮发电机组。项目采用稻壳作燃料,年利用稻壳6.58万吨,可代替标煤3.6万吨。该项目建设对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和发展、减少煤炭等矿物类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改善凤阳地区电力供应现状,充分利用资源、实施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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