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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修改对战略物资及技术出口限制的相关规定

2009-01-2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2009年1月20日,韩国知识经济部表示,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开发促进法,修改限制战略物资及技术出口的《战略物资、技术进出口综合告示》。

  上述告示修改后,除核电相关设施、军用物资外的韩国双重用途战略物资,今后在已同时加入瓦圣纳协议、核供应国集团、澳大利亚集团、导弹极其技术控制制度等4个多方出口管制体制的国家(美国、日本等29个国家)进行海外展示时,在一年内运回韩国的提前下,可以免申请出口许可。如果在展会期间签订买卖协议,可以免申请出口许可,不用运回韩国,直接在展会现场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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