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健身气功事业的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定于今年9月9日至10日在安徽省亳州市举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期间,将组织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健身气功养生论文报告会、健身气功教学咨询和健身气功产品展销等活动。望你单位积极组织队伍准备参赛,具体要求见《2011年亳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交流比赛规程》(附后)。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 2011年亳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交流比赛规程 一、活动名称 2011年亳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交流比赛 二、时间和地点 9月9日至10日(8日报到,11日离会),安徽省亳州市。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安徽省体育局 亳州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亳州市体育局 亳州市药博办 五、参赛项目 (一)集体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普及功法。 2.健身气功•五禽戏普及功法。 3.健身气功•六字诀普及功法。 4.健身气功•八段锦普及功法。 (二)个人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普及功法。 2.健身气功•五禽戏普及功法。 3.健身气功•六字诀普及功法。 4.健身气功•八段锦普及功法。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组派1支代表队参赛,每队限报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4名。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其中男性队员至少报1名。 (二)每支代表队限报2个集体赛项目,每个集体项目须4名队员同时上场。 (三)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每队只能报1人参赛。 (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不设男女组。 七、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二)每个项目上场队形为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比赛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四套功法未配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 (四)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为规范。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和个人项目分别录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二)集体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本次大会裁判员、监督委员和仲裁委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2011年亳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交流比赛报名表》(附后),于8月20日前传真并以邮件形式报送至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活动培训一部,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二)各单位于9月8日自行到亳州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事项 (一)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集体赛队员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二)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者的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活动培训一部 联系人:王 毅 程 江 联系电话(传真):010—67051289 电子邮件:huodongbu@sohu.com 安徽省亳州市体育局 联系人:陈 燕 联系电话:1385688891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下载报名表:《2011年亳州第二届中国健身气功博览会•交流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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