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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新规将加大纺织服装贸易出口

2012-07-0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据海关统计,进、出口规模双双创月度历史新高,当月出口1811.4亿美元,增长15.3%;进口1624.4亿美元,增长12.7%。据悉,5月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现增长,但增幅不及全国货物贸易。当月出口218.3亿美元,增长7.4%。1月份至5月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906.4亿美元,增长2%。其中纺织品出口380.7亿美元,增长1.4%,服装出口525.7亿美元,增长2.5%。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为稳定外贸出口、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退税申报程序,从7月1日起,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有较大调整。这对于出口企业,尤其是对出口退税依赖较大的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和机械行业来说,利好明显。

  纺织行业对于出口退税的依赖较大,出口退税新规对有关出口退税的全部现行有效规定进行了整合,并在保持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针对出口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调整。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提及的一些调整较大的政策外,另外使出口企业获益较多的还有几个方面。比如,调整外贸企业申报退税资料。又如,取消了小型生产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对于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其应退税额是暂不办理退库的。此次调整取消了该项规定,将使这批退税款全面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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