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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施重典保障食品安全

2009-03-1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生意社3月13日讯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示,针对三鹿问题奶粉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食品市场。此前,卫生部于3月6日下发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连串法律法规组合重拳,表明我国对滥用食品用添加剂的监管罚治力度将大大加强。

  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为解决食品安全生产滥用添加剂等问题,本着不用、慎用、少用原则,明确规定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允许使用;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确立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就实施《食品安全法》向记者透露,新法非常具有针对性,首先就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同时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非常严格的规定。《食品安全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经过许可的,不可以作为添加剂来添加。

  卫生部此次对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生产食品添加剂、在食品添加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继续明确和细化各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责任,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宫学斌建议,我国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应当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严格评估,对体系不达标和追溯体系不健全的企业,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此外,国家可建立食品安全专项基金,扶持优秀食品龙头企业,降低企业因规范生产增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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