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2月3日讯 2009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宣布取消实施多年的化肥价格管制。《通知》中指出:自2009年1月25日起,国产化肥出厂价、进口化肥(钾肥除外)的港口的交货价,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同时,取消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流通环节价格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
六国化工(600470,SH)证券事务代表刘磊表示,目前化肥生产企业普遍处于供过于求的困难时期,“短期内难以感受上述政策利好。”
刘磊还表示,化肥生产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往往只在化肥价格急跌时期实施,难助化肥价格市场化机制的稳定形成。
摩根士丹利在《通知》出台后研究指出,化肥价格管制取消是“政府采取正面步骤、改善肥料行业结构”的一步,“为本土生产商提供保护毛利的空间。”
不过,分析认为,化肥价格管制取消政策实质影响将有限。一方面是因为以往实行的化肥限价政策并未得到真正执行,除开政府密切关注化肥产品与企业意外,多数企业仍能通过涨价消化成本压力;其次,化肥企业现在处境皆面临严重的供大于求问题,经济大环境不行也迫使整个化肥行业陷入疲软。
据了解,自2008年春耕化肥供应开始,政府即对六国化工产品之一的磷酸二铵实行最高限价,出厂限价为4100元/吨。刘磊表示,2008年上半年化肥限价在成本持续上升之际对企业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而9月后企业产品出厂价格甚至低于政府限价1000元/吨以上,“此时价格管制已经没有意义。”
上述具体《通知》的出台被认为是对一月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的具体落实。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鉴于国内化肥“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应“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适时将所有化肥出厂价格及除钾肥以外的一般贸易进口化肥港口的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2008年下半年至今,国内外化肥价格全面回落以及国内氮肥和磷肥的产能过剩、生产陷入亏损是再度取消政府限价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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