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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车用液化气每月调价一次

2009-02-01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生意社2月1日讯 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广州市车用液化石油气将实施零售价格与进货成本挂钩的定价办法(即“气气联动”定价办法)。广州市物价局将依据成本,核算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并根据市场状况进行定期调整,每月调整一次。

  车用液化气价格关系到目前广州市85%的公交车和大部分出租车的运营,因而备受关注。一直以来,广州市车用液化石油气实行与90号汽油价格挂钩的定价办法(即“油气联动”定价办法),由政府定价管理。2007年以来,国际气价变动频繁,“油气联动”定价方法已经不能准确反映车用液化石油气成本,广州市财政更需要“两头补”,既要对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价格倒挂部分进行财政补贴,又要对公交和出租汽车等用气单位进行适当财政补贴。为了使广州市的车用气供气企业正常地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同时为政府财政减轻包袱,广州市决定对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政府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

  广州市物价局将依据成本,核算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并根据市场状况进行定期调整,每月调整一次。实施“气气联动”定价办法后,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会略低于3.51元/升,将进一步减轻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司机的负担。今后,如果国际气价走高,零售价格高于3.64元/升后,将实施对公交行业补贴方案,广州市政府已明确由市交委牵头制订出租汽车行业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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