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石油化工 > 正文

硫黄进口继续免征增值税

2009-01-1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生意社1月12日讯 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增值税税率,让磷复肥企业忧心忡忡。但日前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与财政部沟通证实,目前硫黄进口环节仍将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2008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95号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而在海关总署提供的附件中,硫黄被列在第四项。据了解,海关总署的这一公告源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19日公布的《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通知说,2009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并调整矿产品增值税税率。

  硫黄既是高浓度磷复肥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又是我国的大宗进口产品,行业十分关注进口硫黄增值税变化情况。据一家大企业负责人反映,在当前价位,硫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提高将导致磷酸二铵吨成本上升40元以上。

  1月7日,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武希彦透露,经过协会与有关部门沟通,刚刚得到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的明确答复:《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只是税目税率的调整,目前进口硫黄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已将此事通知海关总署。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