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6月25日讯 5月2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布,《车用燃料甲醇》标准已获得批准,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据悉,甲醇汽油混合燃料M85和M15的相关标准也将相继出台。对于业内外较有争议的替代燃料-车用燃料甲醇,国家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无疑是对已经研究和开发多年,但苦于没有标准的甲醇生产商,甲醇汽车制造商和相关用户是一项盼望已久的利好消息。
记得本人25年前大学毕业工作之时的1984年,所参加的第一项科研项目就是国家“六五”科技公关项目之一的“M15甲醇汽油掺烧技术的研究”。因此,对甲醇及甲醇汽油混合燃料的物理、化学和发动机燃烧与排放特性,有很深的感性和理性认识。上世纪80年代,国际上对甲醇燃料汽车的研发也相当热,当时的感觉是这项研究还很有前瞻性,与国际上保持同步。但课题完成后,成果并未推广或采用。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当时油价不高,甲醇汽油的经济效益不显著;其二是众所周知的担心,甲醇的毒性。而后者也是燃料甲醇直至目前尚有争议的主要原因。尽管自己在该课题结束后,离开了这个课题方向,但因曾经为此有过很多的参与和付出,此后对汽车甲醇燃料这个方向的进展或多或少的也一直在关注。
燃料甲醇的相关研究,“六五”之后一直未断,仅近十年,国内就有关甲醇燃料在发动机燃烧与排放及汽车运用方面的基础与应用研究相当广泛,如一些地方政府和国家重大基础和科技攻关研究项目都有涉及车用燃料甲醇,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和“863”等都有专项涉及,特别是国家清洁汽车行动项目中,山西省和其下的一些地方市,连续十余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燃料甲醇汽车的区域性示范使用和推广应用工作。近几年的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中,吉利和奇瑞也积极参与甲醇汽车的研发,目前也均有正式上目录的产品。更可喜的是以长安大学为首的14家单位,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我国车用燃料甲醇的标准制定。国家标准局在业界内外对车用甲醇燃料还有不同的争议时,坚持科学态度,通过并颁发了车用燃料甲醇的标准和实施日期,使得国内已经开展超过二十五年的甲醇汽油燃料汽车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验证,终于有了国家标准的支持。
未来一段时期的可替代燃料,应需满足三个基本要素:首先是其大量可获取性,其二是其价格可接受性,最后是其环境与生态的影响性。甲醇燃料基本具有前两个要素方面的优势,但目前仍然较受争议的还在于其第三要素:环境与生态影响性。从中国化石能源可开采储量和能源供给可替代的实际情况来看,甲醇燃料的生产和使用,无论从立足中国能源供给安全,还是可替代燃料的总量及可行性,价格成本和方便性等,都有其特殊的优势。我国车用替代燃料的发展,将经历“多元化,地域化和阶段化”的发展过程,而甲醇燃料,符合这一发展过程的特点,特别是其地域化特点非常显著。因此,从科学角度讲,无论甲醇燃料是否在今后成为普遍推广使用的车用燃料,车用燃料甲醇标准的颁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对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深入和细致的开展车用燃料甲醇的适用性研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车用燃料甲醇标准的颁布,才是其未来普及应用的研究和实践的真正起点。在确保按国家标准生产和提供车用燃料甲醇后,有关燃料甲醇的腐蚀性,毒性和蒸发性的研究,针对汽车和燃料储存装置在长期使用燃料甲醇时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对比研究,以及燃料甲醇对环境与生态评价的相关评价研究,才具有科学意义的可比性和参考价值。基于此基础而产生的研究报告,才能对业内外所长期争论的问题焦点,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解答。业界内外应在该标准规范下,进一步针对甲醇燃料的毒性,环境污染与生态评价,材料腐蚀性和整车及零部件可靠性等开展深入系统的科学研究,获得第一手资料,以便能在十年或更长的时间内,解答对车用燃料甲醇能否大量普及推广应用的问题。切勿忘记,大洋彼岸曾就车用燃料甲醇示范与推广十余年,但因未能解决出现的诸如环境污染的敏感和材料腐蚀的现实问题,最后不得不放弃。而这就发生在十余年之前。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车用甲醇燃料,想说爱你真不易。(本文作者系同济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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