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7日讯 从泰州市物价局获悉,从6日起,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上调,14.5公斤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由上月的61元上调为78元。由于上个月气源价波动幅度较大,部分液化气经营企业突破市物价局规定的销售基准价上浮幅度,擅自提高零售价。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起,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上调,14.5公斤瓶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由上月的61元上调为78元。
市物价局工价处有关负责人说,本月瓶装液化气销售基准价上调的主要原因是,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市区各液化气经营企业经营费用进行了监审,确定市区民用瓶装液化气平均经营费用由原来的每吨500元上调为772元;另外,上个月,气源价大幅上涨,8月份的平均价格比7月份每吨上涨了1000多元。
由于上个月气源价波动幅度较大,部分液化气经营企业突破市物价局规定的销售基准价上浮幅度,擅自提高零售价。为此,昨日,市物价局召集市区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开会,提醒各企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销售基准价,遵守明码标价规定。近期,市物价局将加强市场液化气价格的检查,对擅自提价、短斤少两、变相涨价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昨日,市物价局还对市区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联动办法作了补充,规定在1个月联动周期内,如出现15日内平均气源价环比升降超过10%的价格异常波动时,市物价局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民用瓶装液化气销售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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