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17日讯 9月10日,河南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旅游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特别是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景区森林资源、景区景观和游人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说,河南省旅游景区多分布珍贵的天然林和以松柏为主的针叶林,造林难成活,树木生长慢,成林往往需要几十年、上百年,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直接造成树木毁灭,而且直接威胁游人生命财产和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风景旅游区等单位“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省监察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的《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对做好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初,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景区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通知》重点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以森林资源为主的旅游景区,要建立健全护林员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加大森林防火工作投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与森林防火任务相应的物资。
二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在景区入口、景点、沿线重点部位、宾馆(饭店)及各类服务网点,均要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形成社会化森林防火共识。
三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林火监测和火源管理。各旅游景区要以数字化景区建设为契机,把预警响应和火源管理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利用电子监控、瞭望台瞭望、重点地段守候和地面巡护等火情监管机制,加强火情监测。在旅游景区防火检查站和入口验票处,要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带火种上山,进山车辆要配备防火装置。景区内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及时发布戒严令。高森林火险区内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
四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和指导景区的火源管理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旅游区各项设施建设的森林防火安全论证。各地景区在安排游览、服务等各项设施建设或开发新景区(点)时,涉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必须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预防和扑救措施不力、森林火灾隐患突出的景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察,限期改正。各项防火措施不落实、扑救措施不得力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