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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液化气最高零售价上涨5元 自10月11日起执行

2009-10-1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生意社10月13日讯 记者自衡阳市燃气管理部门了解到,随着国际原油及国内能源价格的不断蹿升,各炼厂液化石油气出厂价也“水涨船高”。近日,市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调查核定,对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每瓶自69元调整至74元(不含送气费)。

  市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称,依照《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城区各民用液化气经营企业8月份下旬至9月中旬平均进气价加运杂费、税金和规定综合差率计算,核定城区12公斤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为74元/瓶(不含送气费),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零售点的零售价格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

  《通知》强调称: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和送气服务费标准,用户自运的不得收取送气服务费,严禁强制送气服务。

  该《通知》自10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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