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0月15日讯 邢台是河北省甲流防控的重点地区,防控甲流药品曾一度高涨。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邢台物价部门曝光了3起高价售卖防控甲流药品及相关物品的违法案件,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了价格违法案件。
9月14日,邢台市物价局检查人员发现桥西顺华药房以25元/盒的价格销售出15盒莲花清瘟胶囊。这一销售价格超出了14.8元/盒的最高限价。检查人员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责令该药房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153元,并对该药房处以两倍罚款306元。
9月20日,邢台市物价局在对邢台市汇康医药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于9月12日自北京九州通医药公司采购体温计7000支,每支进价1.9元。至9月19日止,该公司以每支3.5元―4元的价格批发销售3108支。依据有关规定,邢台市物价局检查人员对1008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5倍罚款。
9月21日,邢台市物价局就市防控甲型HlNl流感领导小组交办的桥西区疾病控制中心高价购买远红外测温仪一案,派出检查组进行查处。经调查,5月10日,桥西区疾病控制中心与邢台市桥东建民试剂经营部签订购货合同,订购l0台远红外测温仪。疫情发生后,由于该经营部无货,桥西区疾病控制中心又向邢台市汇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订购。9月12日,邢台市汇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北京以每台650元的价格购进10台七特牌远红外测温仪,以每台800元的价格售给桥西区疾病控制中心。根据邢台市物价局“各医疗和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其所经销的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要维持在9月10日以前的价格水平”的要求,物价局责令其按照9月10日每台700元的价格与桥西区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结算,免于处罚。
据悉,自9月14日起,邢台市物价局对市区113家药品经销单位和社区服务门诊、10家较大医疗服务机构,开展了防治甲型HlNl流感药品和防护用品价格专项检查。目前,邢台市物价部门已受理群众咨询52起,举报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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