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2月17日讯 株洲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将不再归私人所有。依据国家和省质监部门规定,非充装站产权液化石油气瓶不得再行充装。株洲车辆铁达燃化有限公司将对我市的液化气钢瓶实行产权转让,按50元/只的标准回收旧钢瓶。
今年11月,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下发公告:凡钢瓶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简称“螺杆护罩瓶”)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进入检验程序,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检测的气瓶允许使用到2011年12月31日,届时一律报废。目前,株洲市有大约15万只液化气钢瓶在市民家中使用,而螺杆护罩瓶占到65%以上,多达8万余只。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公告明确规定:非充装站产权液化石油气瓶不得再行充装。因此,铁达燃化从现在起开始以50元/只的标准回收液化石油气钢瓶,实施产权转让。
钢瓶回收后,达不到标准的气瓶将予以报废。符合使用条件的钢瓶由市瓶检中心在钢瓶护罩上统一打码编号(钢印)并注册。市民以后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交纳150元保证金开户,领取用户卡,凭卡领取一只液化气钢瓶。铁达燃化表示,他们会确保用户循环使用合格的注册钢瓶。用户若不再使用瓶装液化气,可将卡与钢瓶退还给配送站,并领回150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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