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月8日讯 伊拉克内阁5日批准了上月初第二轮对外石油招标中被外国企业竞得的4个油田的开采合同。
伊拉克政府发言人阿里·达巴格对媒体说,伊拉克内阁已经批准了南部迈季嫩油田、盖拉夫油田和北部卡雅拉油田、奈季迈油田的开发合同。
上月举行的第二轮对外石油招标活动中,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组成的竞标团获得迈季嫩油田开发权,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和日本石油勘探公司联合取得盖拉夫油田的开采权。安哥拉国家石油公司获得卡雅拉油田和奈季迈油田的开发权。另外还有3块油田的开发权被其他海外公司竞得。当月,伊拉克石油部陆续与上述获得开采权的国际石油企业草签了协议。
伊拉克已探明石油储量为1150亿桶,约占全球总储量的10%,仅次于沙特阿拉伯和伊朗。目前,伊拉克石油日产量约为250万桶。伊拉克政府计划今后5至6年将石油日产量提高至1200万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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