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会展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而原因却已由来已久。
近年来,中国企业不仅在国际展会上屡遭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甚至在国内展会上也受到境外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官员的调查。导致国外的展会不欢迎中国的企业参展,国外的企业不敢到中国来参展。
对此中国政府已经给予了充分重视,年初,由商务部领衔四部委联合颁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今,距办法生效已经半年有余,在各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了多年的知识产权问题集中在展会上暴露后,只靠这些"行动"的呼吁、法规的约束就真能让知识产权的"蓝天"在短时期内净化吗?展会侵权的红灯应该首先亮给谁?
"展会创意"屡遭侵犯
中国贸促会北京分会副会长储祥银认为,只有首先理清责任和打击的对象才能明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分为展会名称和展品两个部分。
他指出,《办法》的出台虽然为有效遏制展览会上的各种侵权行为的出现,也切实维护了参展企业利益并为依法打击展品的侵权提供了必须的法律依据,但并没有提及会展行业内人士更为关注的展会名称、展会标识的被侵权问题。
在专业人士看来,骗展、冒用品牌展会名称等是与会展业切身利益更攸关的侵权行为。作为成熟的展览项目,特别是一些品牌会展项目的所有者,其主办单位最关心的是展会项目如何不被仿冒和克隆所困扰。这其中还包括展会的题目和内容不被恶意重复、雷同。在他们看来,形成品牌的展会和已经成熟的展会都应当算做拥有"展会创意"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只对展会会标注册是不够的,还应对展会的名称进行保护。
对此,一些主办单位认为,他们可以尽自己所能对自已的展览会名称、会标进行注册,但是对于有些人利用他们的名义进行招展,外地同类展览会冒用他们的展会创意和名称,就无能为力了。"在这方面,国家的相关法规并不完善,即使诉诸于法律,收效也不大。"一位展览公司的负责人无奈地说。
现场维权之难如行蜀道
就以专利法为例,里面对知识产权的解释包括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状态。其中发明专利由于要通过专利部门的审核鉴定,因此比较牢固,不容易导致非议。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无需经过专利部门的审核就可以申报,所以专利权并不稳固,经常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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