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2月3日讯 蓝星新材今日公告,应公司等单位代表中国内地苯酚产业提出的申请,商务部经调查裁定,自2010年1月3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公司表示,商务部的复审裁定为公司苯酚产品的生产销售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