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山西省抬高煤炭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
今后全省凡申请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省内工业与民用煤储售煤炭经营资格的,在继续执行省现有申请煤炭经营资格应具备条件基础上,增加落实煤炭货源的准入条件。凡申请煤炭经营资格,企业必须具备稳定的煤炭货源渠道,与合法煤矿生产企业签订有效的煤源采购协议。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