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在近几年里,中国的展览业从小到大,发展迅速。展览会数量和面积年年增多,国有、合资、私有展览服务公司层出不穷,各地新展馆不断落成,展览专业人员供不应求。政府官员、经济学家、投资者、企业家、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异口同声,会展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大有前途。
值此中国即将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更全面更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之时,在借鉴国际展览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我就中国展览业的管理和发展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供大家参考和指正。
一、 展览管理机构
展览业需不需要管理是一个毋需讨论的问题。海外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展览业的健康发展,单凭市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在展览业产生和成熟阶段,政府一般可以不介入展览业的直接管理,但是当展览业规模随着经济规模急剧增长而迅速扩大的时候,展览业往往会出现秩序混乱的现象,并给整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政府一般会介入展览事务,利用法律行政、财政等手段进行干预和管理,以使其健康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我们说,在展览业发展出现混乱而自身无能力约束时,政府直接介入管理事务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就像任何经济活动都需要正常秩序一样,维护展览业的正常秩序是政府的责任。
目前我国展览界面临的问题谁来管、如何管以及管什么。中国目前的展览管理机构存在着过多、过于分散及利益冲突等现象。海外经验表明,作为国家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展览业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设有单一的国家级的展览管理机构。例如德国的AUMA(德国展览委员会)、法国的CFME-ACTIM(法国海外展览委员会技术、工业和经济合作署)、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国则把展览管理机构设在国家的贸易促进机构。如ICE(意大利对外贸易协会)、ICEX(西班牙外贸协会)、JETERO(日本贸易振兴会)等等,这些展览管理机构的职责可能会有差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唯一性、全国性和权威性。
在这些国家里,他们是唯一的、中央级的展览管理机构,他们有着最高度的权威性。目前,在这些国家里还看不到有其他能与这些机构平起平坐、职能类同的第二者,更不必说第三者、第四者了。这些机构在国家法律的指导下行使着管理职能,他们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订经济与外贸发展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主要职能有四个方面:
1、 订全国性的展览管理法律条例和相关政策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开拓展览业务,其游戏规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今日中国展览业的规模、种类、从业人数、对相关行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经济繁荣的作用以及政府对此行业的认识和重视是数年前无法想象的,用过去的文件和规定、过去的观念和方式来管理今日的展览业显然是很不适应的。批件管理未免显得苍白无力;主办者的资质考核也仅是走走过场,难以把握。展览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重视、需要研究、需要有对策、需要形成有法律效力的文字。
新加坡被公认为是亚洲的展览大国,主管展览机构是新加坡贸易发展局。它从发展国际贸易、提升新加坡区域中心地位等宏观角度,制定了一整套扶持、服务、规范、协调和发展计划。德国政府的管理机构AUMA对展览会的管理也制订了各种措施。比如对展览名称给予类似商标的保护,以制止展览会雷同和撞车、保护名牌展览。但最主要的一条是增强市场的透明度。章程中明确指出,AUMA将在展览会的类别、展出地点、日期、展期、周期等方面进行协调,以保护参展者、组织者、参观者的利益。
从目前国内展览业的实践而言,对展览业的准入、主办者的资质、展览会的知识产权、展会质量评估、展览企业的税收等问题都需要有明确、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和权威性的法规条例和相关政策。有关部门的审批制度也应逐步转移到重点扶持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外贸政策的展览会方面来。
2、支配使用政府的展览预算
许多欧洲、亚洲国家的政府为了鼓励本国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宣传本国企业、促进外贸出口,每年都会在国家的财政预算中划出一块向参展企业提供间接的资金支持。各国的展览管理机构就承担着支配和作用这笔展览拨款的任务,并为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程度和规定。比如法国海外博览委员会技术工业经济合作署每年2月份开始准备下一年度的工作方案,讲座选择参展的题目、国家地区和预算计划,并要听取涉及国的大使馆经济处的意见和有关企业的意见。6月份向分管部长报告,7月份在讲座全年国家预算中拍板决定。英<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