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7月24日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考虑到金融危机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对居民用户销售天然气价格暂不作调整,仍维持试行价格不变,即每立方米3.45元,这在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同气源价格中属最低水平。非居民用户正式销售价格标准也于昨日正式公布。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正式销售价格:高压直供用户每立方米2.21元,分销用户每立方米2.35元,公福用户每立方米3.70元,工商业用户每立方米4.85元。以上价格是指符合天然气国家标准GB17820-1999规定,每立方米热值9600大卡的天然气价格,自2009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气量执行。
据介绍,广州市现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偏低。与使用同种气源的佛山、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仍处于较低水平。而维护试行价格不变的穗居民用户气价,则在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同气源价格中处于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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