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月6日讯 2009年12月30日,山西省焦化协会发布2010年元月有关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要求协会各焦化企业,加强生产自律,除有城镇供气任务的企业外,按50%-60%限产幅度安排生产;产品价格按质量以硫份≤0.7、灰份≤12.5为标准,焦炭含税价拟定1850元/吨。
值得关注的是,限产幅度缩小。对比协会2009年12月份指导意见,协会指导意见中限产幅度有所缩小,限产区间由60%-70%至50%-60%。我们认为,钢铁行业的复苏使得用焦需求有所回升属于正常现象,而冬季的严寒使得承担有城市供气任务的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焦化企业的生存压力。
指导价格上涨100元/吨按照协会新的指导意见,同品质焦炭价格较12月上涨100元/吨(5.71%),基本可以抵消掉由于煤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部分。指导价格12月以来已经累计上涨150元/吨(12月指导价较10月上涨50元/吨,11月未作调整),能否持续还有待观察。我们认为,钢铁行业复苏迹象虽然明显,但是未来一个月并非用焦高峰期,同时在春节及钢铁企业锅炉检修的影响下,钢铁产量有短暂下滑的趋势,进而影响焦炭需求,故此次协会指导价格的较大提升,最主要的意图是进行价格试探,为2010年全年工作进行铺垫。
综合分析焦炭价格上涨直接利好并非焦化企业,上游焦煤生产企业才是大型获利者。指导价上调事实上也从侧面反映出,焦化生产企业已经认可了焦煤价格具备上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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