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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安装收费急需法律规范

2009-07-06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康佳42英寸高清液晶电视,仅售4188元。注:出厂标配挂架,底座需另购。”这是记者昨日在一家电子购物商城上看到的销售信息。原本买来就应该能使用的电视居然只配挂架,不配底座,成了不能立起来的“无腿”电视。如果消费者需要底座,只能用高价额外购买,这一近期出现的家电安装怪现象,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投诉。

“一个底座,就是一块塑料板和一个烟盒大的铁架,居然要收我200多元。”消费者吴先生表示,“这不就是变相涨价吗?”

除了康佳之外,包括海信、乐华等多个电视品牌在销售平板电视时均打出了“不配底座,需另外购买”的招牌。

与“无腿电视”同出一辙的还有高额的热水器安装费。近日,家住通州区的市民王女士在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买的时候商家承诺“免费安装”,但等到安装工人上门时,“免费安装”却变成了“仅免安装费,不免材料费”,最终安装完毕后,林林总总的材料费加起来竟然超过400元。

某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为了吸引消费者,部分商家在销售时将一些商品的价格调低,但为了找回利润,就想出了这种“售后找补”的办法。

“目前我国对于安装收费问题确实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出台。”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为了规范家电安装市场,这一法律空白急需弥补。不过,商家有义务在销售电器时对于安装中存在的收费项目予以明示,否则涉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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