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家用电器 > 正文

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出台

2009-09-01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家电以旧换新启动后的最后环节——回收企业运输补贴标准已正式出台。据财政部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办法,回收企业向拆解企业交售旧家电按照旧电器的尺寸、型号以及运输距离,每台最高补贴50元。

“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是指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城市中,回收企业从消费者手中收购废弃旧家电,然后集中运至拆解处理企业后运输费用的定额补贴资金。

根据补贴办法,回收企业将收购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

此外,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以旧换新凭证、销售旧家电的发票等资料。运输费用补贴金由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其他来源一样,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

财政部要求,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发现,除追缴补贴资金外,还将通报批评、取消资格。

按照运费补贴标准,21英寸旧电视最低补贴20元,冰箱、洗衣机等大件旧家电的补贴金额较高,运输距离超过150公里的,最高补贴50元。

具体的运输费用补贴办法落实后,将提高中标回收企业上门回收的积极性,以旧换新政策的实际市场拉动作用也将很快显现。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