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涉及四个方面12条新规定,规定中第1-3条关于凡南康市批准采伐的木材就地加工的,免收办理木材放行的物价调节基金和森林植物检疫费。凡外来木竹原材料,林业执法部门要及时提供验证、验货等优质服务。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罚。第4-8条中关于凡从南康家具市场销售的家具产品,允许以“南康家具市场”的名称办理家具产品木材运输证。对家具企业生产的板式成品家具以及消耗少量木材的皮质、布艺家具,在江西省内流通免予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出江西省的,凭家具生产和经销企业的销售税务发票和购货人身份证件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第10-11条关于积极向上申报办理手续,加大申办木材加工许可证工作力度。第12条关于帮助非法占用林地的家具企业,纠正违法行为,积极为其补办或向上争取补办占用林地手续,纠正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天天家具网www.365f.com据综合信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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