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西安市工商部门出台的新颖规定,西安市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公司成立半年后,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适当放宽。同时,西安市工商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措施,包括放宽企业集团组建条件。对在西安市设立的综合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企业名称中出现“总部”“地区总部”字样;对功能性地区总部企业,允许其名称中出现“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采购中心”等字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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