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五个月修四次 厂商拒绝换机

宋女士家三洋洗衣机的维修记录
今年2月初,宋女士发现洗衣机不排水,维修人员过来修理,并且调整了排水阀。今年2月24日,这台洗衣机再次出现不排水的症状,维修再次更换零件,并作维修记录。从第三次修理开始,宋女士向厂商售后要求换机,但是遭到了拒绝。
宋女士认为自己理应得到厂商的退换货服务,因为根据国家《三包》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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