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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9-03-2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文号】农办渔[2009]18号

【签发时间】2009年3月18日

【印发时间】2009年3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质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制订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渔业局。

  联系人: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7

  电子信箱: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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