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2008年,福建省新农村电气化工作已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建设任务,经考评验收,东山县、晋江市、罗源县、福安市、德化县、永安市、漳平市、邵武市等8个县(市)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授予“福建省新农村电气化县”称号。
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的实施,使我省农村电网供电能力、质量、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逐步形成了供用电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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