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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荟凝胶食品 孕婴不宜食用

2009-02-2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芦荟凝胶食品 孕婴不宜食用

    卫生部等六部门发文规范标注

    被誉为“21世纪人类最佳保健食品之一”的芦荟,被添加在酸奶、果汁等食品中已不是新鲜事。但是你要知道,库拉索芦荟凝胶可能对孕妇、婴幼儿造成伤害。

    卫生部等六部(局)日前发布公告,自9月1日后,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昨日,商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的各大超市发现,各种添加芦荟的奶制品五花八门,但只有极少数知名厂家包装上标注有芦荟含量和摄入量,而大多数品牌都没有含量和每天摄入量的说明。有些餐馆也把芦荟列入了食谱。

    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人认为芦荟是绿色食品,具有减肥、美容和治疗便秘的作用,对芦荟的其他功能知之甚少。

    据了解,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超过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9月1日以后,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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