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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方立法对付假阳澄湖蟹

2009-06-19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苏州地方立法对付假阳澄湖蟹

    冒用专用标志最高可罚3万

    曾有人说,本市水产市场中9成阳澄湖蟹由太湖蟹冒充,即使是在阳澄湖畔买的大闸蟹,也可能是外地来的“洗澡蟹”。记者从苏州阳澄湖大闸蟹协会获悉,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送审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大闸蟹经营者今年再打着阳澄湖蟹的名号卖假蟹的行为将面临处罚。

    保护办法规定,凡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经营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在产品或包装上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有名称或伪造、冒用专用标志的也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表示,保护办法虽然是地方性法规,但是在全国范围都有效。保护办法有望于8月中旬通过,最晚将在9月第一批大闸蟹出水前正式出台。

    保护法出台后,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将把具有经营阳澄湖大闸蟹资质的100多家企业名单交给质检部门备案,一旦在上海发现有出售假冒大闸蟹的行为,将采取追溯制,查找源头进行处罚。届时,苏州执法部门将与上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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