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7时,一辆运输香蕉的货车在都南高速公路都安收费站被要求缴纳过路费。货车司机黎某认为自己装载的是农产品,理应享受“绿色通道”待遇,拒绝缴纳。直至当晚11时许,经多方做工作,他才缴纳了过路费离开收费站。6月16日,收费站对此事作出解释:超载货车不能享受“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
车主质疑:
运输农产品为何被收费?
已到达成都的黎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从海口拉了一车香蕉去成都,香蕉属国家“绿色通道”免收过路费范围内的农产品,因此一路上他都没用交过路费,也没被拦过车说车子超载。6月13日,车子却在都安高速公路收费站被拦住了,并被暂扣了行驶证。治超人员说他的车子超载,要缴纳450元的过路费。黎某表示,自己明明拉的是农产品,凭什么被收费呢?
黎某还称,他的车是“四桥车”(即有四个车轮轴),按理总重可达33吨,这回他的车总重只有30吨,根本没超载。当时与他一起被拦在收费站的还有近十辆运送蔬菜及水果的大货车,大家都认为收费站在乱收费,从而拒交过路费。直到后来大家实在等不下去了,当晚11时许才交费离开。
黎某表示,自己从都安收费站出来后,一路都没再被要求交过路费,因此,他对都安收费站的行为提出质疑。
收费站说法:
超载车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6月16日下午,都安收费站站长韦某对此进行了解释。他说,监控录像显示,黎某驾驶的大货车是于6月13日下午6时58分进入收费站车道的。该车经过检测,总重达38.1吨,可是黎某的驾驶证上核定的总重量仅为24.12吨。由此,治超人员认定他的车超载。
韦某表示,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农业厅联合下发的有关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规定,超载超限的车辆,即使运输的是农产品,也不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而此车是从桂海站进入高速公路的,到达都安站需补交450元过路费。
据当天值班的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反复对黎某进行解释,但黎某就是不配合,并且先后3次将车开到出口处堵截出站车辆,严重影响了收费站的正常工作。直到交警部门到达现场,继续对黎某进行教育,当晚11时22分,黎某才极不情愿地缴纳了过路费,离开收费站。
部门解释:
享受优惠需合法合规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要想享受“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效通行证和交通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证》的货车;运输的物品属广西境内生产的鲜活农产品;当次装载的货物与通行证上登记的信息完全相符;当次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总量达到核定载重量或装载容量的80%以上。黎某的车总重远远超出证件上核定的数量,所以他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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