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晋新生 高建 日前,由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延津胡萝卜”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成为了河南省农业系统第二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全国第二个胡萝卜地理标志农产品。
延津县胡萝卜种植历史悠久,明朝万历年间被列为贡品而名扬天下。该县以其优越的地理条件,所产胡萝卜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被誉为“小人参”。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测试,延津胡萝卜中的蛋白质含量达1.14%,可溶性总糖达6.09%,维生素E含量达0.077/100g,均高于普通胡萝卜。
随着延津胡萝卜的快速发展,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在延津县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应运而生,目前社员达1128户,带动近2万农户直接从事胡萝卜种植,无公害标准化种植面积达15万亩,总产量60万吨,并成为“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合作社还注册了贡参牌商标,开发了胡萝卜醋饮料、胡萝卜酱菜等系列产品。延津胡萝卜品质优良,不仅荣获了“河南名牌农产品”等称号,还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出口到港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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