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猪肉源头管理。对进入市场、超市的猪肉实行“场厂联合”,分别确定政府开办的定点生猪屠宰场作为合作伙伴,由屠宰场在各农贸市场、超市内设立专卖店、直销点,安排固定职工、经营者进行经营,从源头上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对经营行为的监管。每天各超市、市场主办者、工商所安排专人对上市的猪肉进行两章一证检查,并加盖复检印章,便于消费者识别,彻底杜绝未经检疫合格病死、问题、白板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行工商所包片,超市、市场管理人员包场的办法,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的督查和经营者的监管。超市、市场监管人员根据市场的交易时间,及时调整工作时间,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时段。工商部门派出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工商所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管理不力,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在各农贸市场、超市内设立非法屠宰、销售举报公开电话和12315申诉、举报电话,对非法屠宰和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注水猪肉、短斤少两等行为,坚决依法给予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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