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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定粮食价格

2009-07-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本报讯(记者 轩辕杨子 实习生 屈雯静)由国家粮食局修订的《稻谷》、《玉米》、《大豆》三项标准于今年7月1日和9月1日分别开始实施。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勇表示,新标准将有利于我省农民增收。

    昨日上午,省粮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粮食质量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近几年全省粮食年播种面积5100万亩左右,总产量基本稳定在230亿斤左右,我省粮食消费量呈逐年增长态势:2003年—2007年全省粮食平均消费量248.5亿斤,年平均递增约5%。从总量上看,我省粮食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

    “稻谷、玉米、大豆是我省的重要粮食生产品种,新标准的实施将根据粮食质量的等级收购粮食,鼓励农民种优质粮,能增加产量,对提高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针对7月1日实施的《稻谷》新标准和9月1日将实施的《玉米》和《大豆》新标准,王勇在发布会上表示,这将有利于我省农民增收,新标准也不会对粮食价格造成影响。另外,省粮食局将在粮食收购工作中让“样品粮上台”,让农民清晰了解三项新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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