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云南省首次对上市水产品实施集中检疫

2009-07-0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景洪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在西双版纳海龙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内的水产检疫点对进入景洪市城区的上市水产品进行了首次集中检疫,此次检疫也是云南省首次对上市水产品实施集中检疫。

    工作人员首先对进入水产品检疫点的车辆进行消毒,随后检疫员从运输车中随机抽取活鱼进行检疫;一是外观目检,观测活鱼有无皮肤病变。二是采集活鱼的鳃样作显微镜检查,检测有无寄生虫。三是解剖活鱼检测内脏有无病变。经三个步骤的检疫后,对检疫合格的活鱼检疫员开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准于上市交易。

    消费者与经销商只知道猪、牛、鸡肉等畜牧产品要经检疫方能上市,不知道上市的水产品为什么要也要进行检疫。景洪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的工作人员对上市水产品集中检疫作了解释;近年来,随着人工养殖的增多,一些养殖者 为了多赚钱,给鱼虾蟹饲喂含有激素、添加剂的饲料,或者将含有寄生虫和得病的水产品低价卖出。由于不用检疫,这些疾病缠身的水产品都“堂而皇之”地上了人们的餐桌。这类问题严重制约了水产品市场与水产品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更为严重的是未经检疫的水产品极易引起疾病蔓延,损害消费者健康。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基本上实现水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水产品进销渠道的稳定,使渔业增效、渔农增收,让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的水产品。

    为配合此次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景洪市农业局经市政府批准于6月18日发布了《关于对水产品实行集中交易检疫的通告》。通告规定了,凡是进入景洪市城区的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的水产品,必须到定点的水产品检疫点西双版纳海龙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内进行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持有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方能上市进行交易,否则不能进入市场和餐饮单位;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水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水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行为要严格执行《景洪市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水产品批发交易的,由景洪市农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并于6月27日联合西双版纳州、勐海、勐腊县的渔政执法部门组成执法宣传组对景洪市的十个农贸市场、五个超市经营户进行了水产品检疫执法宣传,下发了通告、通知。

    截至目前,景洪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共对进入景洪城区的80.41吨活鱼进行了检疫。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