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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京举行

2009-07-0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本报讯  (记者李岚  关景奎) 6月12日,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围绕论坛主题“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部委领导、专家学者、知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一个全民关心、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

    与会人士认为,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环节非常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可能出现各种安全问题,影响百姓的生活和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大力协调领导,也需要行业协会研究指导,更需要广大的食品企业拿出实际行动。论坛参与各方普遍认为,只有汇聚力量,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做出各自的努力,才能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清理了一批和原来食品卫生法相配套的法规。同时卫生部还要求各食品行业协会,对行业内正在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物质进行系统梳理,共清理出252种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物质,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介绍,商务部正对现行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规章进行梳理,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培育诚信经营的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同时抓紧出台《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规划纲要》,细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定点条件,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快产业化进程。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目前,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部门规章为配套、地方法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下一步将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抓紧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介绍,工商总局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日常监管执法,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

    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表示,此次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意义重大,是在中国食品产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情况下举办的;更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的条件下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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