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国务院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2009-07-09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国务院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八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六月一日正式施行。为配合和促进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必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企业的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职责规定,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对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行食品复检、召回制度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本次会议还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项工作,包括: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和业务经费补助政策;抓紧实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