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盐库存可以保证5个月供应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近日,南方部分地区在“食盐涨价”的传闻影响下,出现抢购食盐现象。昨天,记者从省物价局和省盐业公司了解到,食盐属于政府定价商品,价格不能随意变动,目前我省食盐市场供应正常,库存充足。
记者从省盐业公司了解到,目前全省商品盐库存8.56万吨,其中食盐8.45万吨,达到全省4个月供应量的水平;小包装盐库存约3.5万吨,可以保证全省2个月的供应。其中,哈尔滨市商品盐库存2.4万吨,其中食盐2.3万吨,可以保证5个月的供应。目前,我省食用盐的调入情况正常,可以保证及时到货,满足市场需求。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盐是列入《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政府定价商品,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都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定,食盐价格不能随意变动。2008年末省物价部门已对全省小包装加碘食盐供应和销售价格进行了全面理顺和规范,实行了全省统一零售价格政策,“中盐”品牌铝塑小包装精盐零售价格1元/袋(350克)、洗盐1.3元/袋(5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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