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约因素亟待消除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在论坛上坦言,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问题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
罗云波指出,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药物残留和重金属有害物质的含量超标,这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消费者对生产加工过程的掺杂使假并不知情,所以一旦媒体曝光后便会引起很大震动,使得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受到很大打击。而药物残留和重金属这一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超标,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很难体会到,实际上这种危害比掺杂使假要严重得多。其次,食品中微生物的污染和生物毒素含量超高。其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产地的环境污染,现在70%的江河湖海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六分之一的耕地受到重污染企业的影响,耕地使用污水灌溉也是重要原因之一。GDP飞速发展,国家经济增长迅猛,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了自然环境为前提的。还有一些不当使用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生产经营管理不到位等,都是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罗云波称,要解决上述矛盾,现在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这与社会发展阶段、监管资源和能力、消费心理以及科技手段等相关。他认为,只要从明确法律责任、加强管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等几方面继续坚持明确的食品安全目标,相信在全国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会不断得到提高。
进出口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俞太尉指出:“在进出口食品的监管过程当中,我们深深感觉到,当前面临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
他表示,出口面临四方面问题。首先,境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高筑,使我国的出口贸易举步维艰,难上加难。据统计,因国外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我国出口食品和农产品每年损失高达100亿美元。第二,我国食品加工水平偏低,问题屡见不鲜,从而给国外以口实,授人以柄,对我国出口食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第三,个别企业惟利是图、守法意识淡漠、社会责任缺失,偷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物品、滥用准许使用的药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逃避检验检疫、非法出口。第四,国家质检总局每年接到的我国出口到世界各国食品的通报,有一大部分都是没有通过检验检疫就出去,被别人查出问题的。还有就是个别媒体肆意炒作,造成消费群体的恐慌。
俞太尉坦言,出口食品不合格有多种原因,10%以上都是受到农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以及添加剂等方面的影响。同样,我国在进口食品方面面临的形势也是不容乐观的。第一,食品安全事件不光在中国发生,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导致我们进口食品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第二,我国的标准比较少、比较低,导致进口食品的准入门槛比较低。第三,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贸易的自由化,我国对进口食品的关税在下降、配额在取消,从而导致越来越多的食品能轻而易举进入到中国市场。第四,非法进口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第五,各国争先恐后地想把他们的食品打入中国市场,这样就使食品安全的技术问题政治化,往往成为高层互访的重要问题。
企业诚信缺乏是问题主因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首席专家刘秀梅表示,从全球来讲,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现今存在的大部分问题还是违规违法造成的,主要是企业诚信问题。
刘秀梅介绍,从上世纪70年代起,卫生部就牵头完成了全国有关食品中一些化学污染和重金属毒素污染方面的调查和评估,相应制定了一些标准。近些年来,有些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在的需求,要全面修订标准,就要有更多的科学数据做依据。
刘秀梅表示,在前几年的监测中发现,我国农药的总体污染情况较好,污染率在2%—3%,在大部分食品当中,农药残留都能达到国家标准甚至是国际标准。但也有一些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农药还在违规使用,特别是茶叶、韭菜、油菜、圆白菜等产品,在监测中发现高毒有机磷农药污染仍然存在。在重金属方面,36%的膳食中铅摄入量超过安全限量,特别是在皮蛋中的含量还比较高。另外,镉的污染较大,大多数存在于一些软体类和甲壳类动物身上。
世界高度关注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高级项目官员司徒农(Cris Tunon)从国际视野角度,对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阐释。他表示,世卫组织赞赏中国政府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认为这对于应对食品安全挑战至关重要,但是它并不包治百病,由于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将对中国更加重要。
司徒农说,近几年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挑战,快速的城市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让人们对外购食品的需求增加。在发达国家,家庭食品开销中购买外购食品的比例高达50%;在发展中国家,中产家庭收入的60%—70%用于食品,这使得人们在面对食品生产链中任何环节出现的安全问题时显得更加脆弱。有时候一个污染源可能造成广泛甚至是全球性的影响。其结果是食源性疾病造成的严重事件明显增多,这使得食品安全不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还成为一个发展的问题,并且具有重要的经济影响力。
世卫组织一直在为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及监管改革提供技术支持,在起草《食品安全法》时就参与了磋商程序。司徒农表示,世卫组织赞赏中国政府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该法体现了世卫组织推荐的现代食品法的总则和要求,而且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的指南保持了一致。
司徒农强调,2008年食品与农产品的世界贸易额约为5000亿美元,其中中国食品业占了42000亿元人民币,这其中存在着很大风险,企业要严格自律,保护食品产业的名声不因害群之马而受损,这也非常符合食品行业的利益。消费者必须处于任何食品安全解决方案的核心。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须尽快建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在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应首先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用在尽快确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上。
李援坦言,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重点强化的一个内容,但时至今日尚没有一条食品安全标准。我国现在的食品安全方面所遵循的标准是《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一些强制执行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现在,《食品安全法》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我国一定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和强制性的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只有建立起这样一个食品安全标准,才能确保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监管,来达到食品安全的目的。
李援强调,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上,可以说整个政府和各个监管部门都有非常重要的责任,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为了搞好食品安全,一定要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标准,否则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
食源性疾病成最大问题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张志祥指出,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最大的问题,不论对于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食源性疾病都是对健康的一种严重威胁。
作为食品科学方面的专家,张志祥指出,很多病都是吃出来的,过去讲“病从口入”,是因为吃得不卫生。张志祥指出,食品安全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国的老祖宗创造汉字很有讲究,也很有远见,“食”上面是一个“人”字,下面是“良”字,就是说食品要讲人品、讲道德;企业的“企”上面是“人”字,下面是“止”字,就是说企业要以人为本,如果不讲良心和道德,食品企业就会垮掉。
“食品安全 匹夫有责”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指出,一日三餐对每个人都少不了,因此关心、保障、监督食品安全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安全,匹夫有责”,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因为食品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作为食品企业,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时应当落实或遵守哪些法律规定来履行责任并确保食品安全?刘兆彬归纳了十个方面:
第一,严格遵守市场准入关。从事食品生产,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生产许可以后方能从事食品的生产和经营。第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第三,严格执行从业健康制度。第四,必须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五,建立食品的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第六,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要取得许可。第七,严格执行食品标识和标签的制度。第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新创设的食品召回制度。第九,增强诚信意识。企业做广告要真实、可信,不能虚假、夸大。第十,制订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经常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经营主体逾480万 流通监管责任重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刘俊臣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具体到食品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是践行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第一要义和最高标准。”
据刘俊臣介绍,截止到目前,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有480.67万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主体32.13万户,占6.69%;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22.54万户,占67.1%;餐饮业经营主体125.99万户,占26.21%。刘俊臣指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众多,市场主体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差异很大,特别是食品质量方面的一些问题容易在流通环节显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今后一个时期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制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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