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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未见带原产地标志普洱茶

2009-07-1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本报讯 马正拓 陈浩杰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的《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2008年12月1日后,云南以外生产的茶叶不能再使用“普洱茶”的名字。相关管理条例还规定,今年7月1日起,市场上流通的普洱茶必须带有原产地标志,否则不允许上市。但笔者近日走访发现,青岛市面上未见到带有原产地标志的普洱茶。

    青岛崂茗茶业有限公司经理赵振央介绍,前两年普洱茶市场热炒,部分茶商把广东、福建等地的茶叶运至云南加工,然后以普洱茶出售。地理保护法规出台后,一些茶商手中还存有杂牌的普洱茶,“他们不会把它扔掉,最终还是要靠市场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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