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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收费标准确定

2009-07-1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省卫生厅近日给省物价局发函,申请确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收费项目及标准。昨天,省物价局就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药品集中采购服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作出批复:标书工本费每份不超过100元;网上招标及网上采购服务费每一中标药品品规不超过300元;试行期一年,期满后另行报批。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51号)同时废止。(记者 李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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