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我省包括安阳县在内的许多地方,日前设立了“粮食银行”,农民将自用小麦存入“粮食银行”,此后便可拿着类似银行卡的“储粮卡”,随时到“粮食银行”的服务网点刷卡取粮。
通过改变家庭传统的储粮方式,“粮食银行”成了一种农村生活新现象。农民将存粮的使用权以定期、活期等形式交付“粮食银行”,让后者借贷或直接将粮食用于加工、贸易,粮食资源在流动和周转中得到了增值。
然而“粮食银行”并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在保证农民存粮方便的情况下如何规范化经营,保证储粮安全是“粮食银行”的重要责任。
首先要保证“粮食银行”从起步开始就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粮食主管部门对“粮食银行”开办企业需要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严防有人打着“粮食银行”的幌子,套用储户粮源,买空卖空,在市场出现风险后被迫倒闭。严格的审核程序对于粮食企业来说,有利于规范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获得更高的收益,同时也保证了农民的收益,使“粮食银行”得以生存和发展。
其次,“粮食银行”作为一种新型的粮食收储方式,还需要加强制度化建设,以确保储粮安全。粮食主管部门不仅应为 “粮食银行”制定严格的库存报告制度、库存检查制度,还应根据每年粮食收获质量和粮食市场行情等情况确定本年度的原粮与成品粮的基准兑换率。“粮食银行”的推进,涉及农民、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保证农民收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此外,“粮食银行”还可以通过利用网络和电子技术,逐步实现智能化、现代化运作方式,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银行”的诞生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有利于推进粮食企业实现多元化、产业化经营。只有在质量管理方面多措并举,才能保证农民存粮安全,取粮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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